西安市含元路紫薇东进小区一期二号楼一单元901室,违规将商住房改造成经营性用房,将客厅隔断成房间委托多家租房机构对外出租,存在住建、消防及治安管理多种安全隐患。依据《民法典》第279条、《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8条、《西安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办法》第10条,该房屋将客厅隔断改变结构出租,将住宅改为民宿经营,属于违规群租和违规住改商,请依法查处、责令恢复原状。
西安紫薇东进小区一房屋违规改造后经营民宿
Auing鹏哥
2026-03-2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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