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石泉县水岸郡城6号楼3楼公共平台存在圈地违建

用户_PFlfSi
2026-03-25 16:20
点击数:

安康市石泉县水岸郡城6号楼3层商铺平台层有业主违建,私自将封闭阳台与平台打通圈占公共用地,损害其他业主利益。我家卧室窗户、厨房卫生间窗户都在平台一侧,本来平台是封闭的,现在成了别人家庭院。投诉12345后也没有相关单位出面解决,石泉县自然资局回复原规划平台是公共平台,上面搭建房屋属违建,再没下文。民生热线能不能帮忙反映反映,这应该也算民生问题吧!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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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3-25 17:44
已转交 2026-04-08 16:21
已反馈 2026-04-24 16:33
已反馈 2026-04-24 16:3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水岸郡城6号楼3楼公共平台存在违建 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
石泉县
2026-04-24 16:33

石泉县人民政府回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6]第04040号)收悉。我县高度重视,安排相关部门就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积极与信访诉求人沟通,现将核实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实情况

网友反映水岸郡城6号楼位于石泉县城关镇西街社区,滨江大道西段北侧。该楼于2025年建成,地上26层,1-2层为商业用房,3层以上为住宅,3层以上局部结构退让,形成了3层有部分裙楼屋顶平台,网友反映的平台位于该楼的3楼东侧。三楼住户陈某在购买房屋时,该楼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购买房屋前的平台书面形式确认给该户使用,2025年陈某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在三层住房南侧室外平台外围墙体上安装了高约1.2米、长约22米的不锈钢防护栏杆,在房屋东侧加建面积约10余平方米阳光房。经现场核实,水岸郡城6号楼3楼住户陈某加建阳光房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属违建行为,不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二、违建问题处置情况

2026年2月至3月期间,信访人也通过“12345”信访渠道反映水岸郡城6号楼3楼住户占用公共平台违规搭建阳光房问题,接到信访问题反映后,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立即安排专人到现场进行核实,2026年3月25日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违建问题进行了规划认定,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已按程序介入处理,下达《警示告知书》,违建问题正在依法处理中。

下一步,我县将积极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违建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县域违建问题日常执法监管,规范房屋销售和物业管理,维护良好的建设和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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