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住在西安市长安区雅居乐湖居笔记,从2025年底到今,一直投诉小区外电动车充电桩服务费比充电费高的问题,截止到今天,长安区物价所一直不解决,工作人员解释半天,当我问及服务费比电费高是否合理时,对方缄口不答,我问这个问题能解决吗,对方答复各种政策法规,也不说能不能解决,但就是意思没法解决。根据123345平台意见,我也给西安市发改委反映,但是该部门答复他们只能向上建议,没有办法改变。
1、长安区物价所应对电动车充电桩企业重新审核,服务费不能由由企业自主定价;
2、如果有物业与充电桩公司签订合同时从中抽成,相关部门应严查并处罚责任人;
3、严查针对充电桩企业在手机端隐藏充电消费明细的行为(只显示总费用,不显示电费及服务费)。
4、充电桩企业不应该让业主先在APP中充钱后才能充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