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热力有限公司收取业主取暖费60% 是否合理?

战士
2026-01-23 15:55
点击数:

我买了灞桥区电厂社区西一楼5单元的二手房,房子刚装修完,今年冬天没有入住,属于空置房,我装修完时也给物业说过暂时不住。

2025年12月30日我接到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我的房子今年冬天的取暖费没有交,要求我立即交纳取暖费。我解释我给物业说明过情况。但是工作人员说给物业说了没用,他们已经给房子供暖了,必须交费!随后说“如果你不愿意交,我可以给你优惠到60%,如果你再不交,我们就向法院起诉你!”

我询问,西安市空置房交30%,凭什么收我60%?有什么法律依据?她说“西安市的我们不管,我们只执行我们的规定,你不交我们就向法院起诉你!”

按供暖流程,都是供暖单位在供暖前进行挨家挨户的先试水检查,交完取暖费用后才打开始供暖吗?难道热力公司这些供暖前的流程都取消了吗?

我几次通过12345平能投诉,但都没人管,第一次是一位自称是热力公司的女性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她能理解我说的问题,但她解决不了,从此没有下文了。第二次一位自称是社区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她和我都很好奇,我投诉的是“违规强收取暖费”的问题,为什么要把投诉单转办到社区去?事情没人解决......

烦请相关部门针对热力公司违反规定收取取暖费用的问题依据法律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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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26-01-26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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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热力公司收取业主取暖费60%是否合理?供热公司回应
西
西安市城管局
2026-01-26 17:20

西安索尔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回复:针对有用户反映“热力有限公司违规收取业主取暖费,且不通知就收费违规收取取暖费”问题,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电厂社区供暖现状与运营主体

电厂社区为灞桥电厂建成较早的家属区,住户采暖系统均为上下串联结构。2021年采暖季起,该小区的供暖运营与收费工作由西安索尔供热服务有限公司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负责。一次网热源由大唐(西安)热力有限公司提供。

二、串联系统特性与空置房办理规定

1、技术限制:串联式供暖系统的热水循环流经所有串联住户,原则上无法实现单户独立关停。任何一户中断循环,将影响其他串联住户正常用暖。

2、空置办理条件:根据技术规范,若住户需办理空置,须按技术要求加装旁通和阀门,确保关闭自家暖气片后不影响上下楼邻居供暖,方可办理。

3、社区现状:电厂社区绝大多数住宅因不符合上述技术改造要求,无法满足办理空置房(仅按30%缴纳基础热费)的法定条件,按规定需全额缴纳采暖费。

三、关于收费标准的特别说明

考虑到小区历史情况及部分房屋长期空置的现状,为照顾本厂职工住户,运营单位西安索尔供热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了以下缴费方案:

1、按市政政策执行:因不符合空置房法定条件,需按采暖费全额缴纳。2、按电厂内部照顾性规定执行:针对本厂职工住户,若能提供供暖期无人居住的相应依据,可享受一项特殊优惠,即按采暖费总额的60%缴纳。此标准为针对本厂职工的额外照顾措施,并非西安市统一空置房政策。

四、服务流程告知情况

西安索尔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在每个供暖季前,均会按惯例在小区各单元门口、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试水通知、收费通知,履行告知义务,不存在住户反馈的不通知就收费的情况。

综上,有关住户反映的收费问题,对于串联式供暖系统的住宅,按规定无法办理仅交30%基础热费的空置手续,正常情况应全额交费。住户所提及的60%缴费标准,是针对电厂社区职工住户的一种特殊照顾性安排,该安排并非违反规定执行,而是企业的惠民让利行为。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与小区供暖运营服务单位西安索尔供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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