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西城郦景小区物业公司收取本小区物业管理费:每平/0.95元/月,垃圾费:每户6元/月,公摊电费:每户12元/月,电梯费:2楼起收,20元/月/户,每增加一层加1元(例如3楼,21元/月/户,4楼,22元/月/户。)
车辆管理费:本小区业主每车单月60元/月,本小区业主每车包年600/年。
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咸阳市住建局2021年6月21日印发实施的《咸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该《细则》)、《咸阳市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有关规定,本小区物业违反了该《细则》中“一费制”收取物业费的标准,存在擅自制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行为。
另外,本小区实际只有露天停车区,物业违反了该《细则》露天机动车停放场所停车服务费40元/车位·月的标准。同时,电梯里未在显著位置张贴定期检测检验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告知业主电梯是否在定期检测的有效期内。
望有关部门彻查物业擅自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行为,查处并责令退还多收费用,责令物业定期检测检验电梯,并在电梯里张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