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水务局回复:贵网《民生热线》1月26日致函潼关县人民政府反映“村组水渠堵塞致村民房屋灌水”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县水务局牵头,县信访局、太要镇等单位配合办理,经查反映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具体如下:
一、网友户籍地为陕西省潼关县太要镇老虎城村。
二、网友反映的水渠为太潼灌区中干渠,建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主要用于农业灌溉。灌溉作业之前,巡查人员对渠道进行巡查检查,确保渠道畅通。2025年春灌(4~6月)期间,通过该段渠道累计灌溉农田400余亩,春灌期间渠道供水正常。
三、网友反映“2025年3月群众浇地,因水渠被淤泥和石板堵塞,泥水涌入其家院子,其父母向太潼灌区灌溉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反映并让疏通堵塞渠道未得到解决的问题”不属实。经查,2025年春灌自2025年4月14日开始,春灌开始之前,放水闸门处于关闭状态,渠道中没有灌溉用水,不存在村民3月通过渠道浇地的情况。
四、网友反映“2025年4月17日,村民浇地泥水再次因渠道堵塞涌入其家进院子,其父母向太潼灌区灌溉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让尽快疏通堵塞渠道,还是未及时得到解决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2025年春灌期间,群众为了加快灌溉进度,村民刘某有私自操作放水闸门加大渠道水量,导致超设计流量后灌溉水溢出渠道,进入网友家院子。巡查人员发现后,立即对闸门开合度进行调整,确保下泄流量合理可控,同时对刘某有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并要求刘某有与网友父亲沟通协商,此事当事双方已和解。本次渠水进入网友家院子是由于村民刘某有操作失误所致,而非渠道堵塞造成。
五、网友反映“2025年7月8日凌晨4点左右下雨,门口的水渠被淤泥和石板堵塞致使水渠的水无法排走而涌入其家,导致房屋地基下沉受损和其它物品损毁,成为危房无法住人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2025年7月8日凌晨1~6时,太要镇所在区域突降暴雨,5小时降雨量达140余毫米。因网友家地处低洼地带(三高一低,即东面、西面、南面高、北面低),且该巷道没有排水设施,周边道路、村落大量雨水汇集后向北进入网友家院子,暴雨和无排水设施是导致其家房屋被淹的直接原因,并不是渠道堵塞造成。
六、网友反映“2025年11月29日水库放水,又因渠道堵塞导致泥水再次涌入我家,水务局一直没有给其处理结果的问题”不属实。经查,2025年11月29日,为了加快生产进度,潼关县马店选矿厂私自加大水库放水闸门开合度,由于不熟悉操作规程,致使下泄水量超过设计流量后溢出渠道进入网友家院子。太潼灌区巡查人员发现后,立即关闭了放水闸门,并对潼关县马店选矿厂有关负责人员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经与网友父亲协商一致,潼关县马店选矿厂组织对网友家院子的淤泥进行了清理并对环境卫生进行了打扫,此事当时已解决。本次渠水进入网友家院子是由于潼关县马店选矿厂有关人员操作失误所致,而非渠道堵塞造成。
七、网友前期先后通过12345等渠道反映该问题,县水务局、太要镇高度重视,联合对现场进行了核实,并与网友多次沟通交流阐明我局的处理意见,网友一直不服处理结果。县水务局按程序已于2025年12月19日将处理意见当面送达网友,明确告知其救济权利(如对处理结果不服,请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反映解决问题),其反映的问题已办理终结。太要镇曾积极为其申请临时救助等政策支持,因其家庭成员不符合救助条件,无法享受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
八、综上,网友家院子进水后物品损毁、房屋地基下沉无法住人是由于突降暴雨、无排水设施导致,并非灌溉渠道堵塞造成。
九、我局已督促太潼灌区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渠道灌溉供水功能持续发挥。同时积极联系太要镇政府,建议通过工程措施完善该村组的排水设施,彻底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