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在渭滨区太阳市辛巴云少儿体能训练馆报少儿体能课38节,共2980元,上课老师为赵老师。截至8月31日共上课20节,剩余18节。9月5日联系赵老师约课,无回复。9月9日上课换为其他老师,并未提前告知经过我的同意。又因为本人要离开宝鸡,故提出是否可以退课,未果。10月28日再次联系咨询退费,依然未果。12月16日再次联系机构要求退费。历时3个月,这期间机构一直未答复。12月16日,告知退费金额:实际缴费2980元/38课,剩余课时18节课时,退费享受不了课单价优惠。已上课时退费扣除:(38-18) *110(原课单价)=2200元,扣除300元建档手续费,退费合计480元。
我对此退费金额不认可。1、机构私自换老师未提前沟通,违约在先。2、300元会员建档手续费收费是否合理?报课时并未提前告知要缴纳手续费,店内也未对此项目收费进行任何公示。3、如果要收取会员建档费,那我一上课的课时费为何不按会员价划扣?如果要按普通价格划扣,凭什么要收取所谓的会员建档费?
诉求:要求合理退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