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6月15日通过网络预定了西安吉米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的25米高旋转跳楼机,属于特种设备,总价499000元,安装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公园内,合同约定于2025年8月30日交付并投入使用,业务员让我们把钱打给一个私人账户,但对方公司收到钱后以各种理由一直推诿,再到后面业务员也联系不上了,直到2026年4月1日才发货。5月1日开始运营,但在运营期间,设备一直处于故障状态,存在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多次将乘客多次将游客滞留在半空中,突然下坠,或是将游客困在座椅内出不来。厂家来人多次进行维修,始终没有把问题解决,最后干脆置之不理了。我们给市场监督局打了举报电话,回复的是厂家拒绝沟通,他们给的理由是资料合格。资料合格就等于这台设备合格吗?
如果游客在游玩中出现事故该由谁来负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