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绿城新兴玉园小区物业收取增值服务费 捆绑收费

用户_PFlPyh
2025-12-0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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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绿城新兴玉园小区自2019年交房来一直执行3元的物业费,这种行为哪个部门管,能不能叫停这种不正当行为。

1.当年卖房该小区号称绿城物业,收取1.5元+1元增值服务,后来空挂绿城牌子,实质为绿城新兴物业,是否与绿城正常交接?资质合法吗?到底是几级物业,服务标准应该是什么?

2.交房时西安市出台物业标准2.2元,该物业擅自调整普通高层物业费为2.2元+0.8元园区服务费,变法子套取业主利益,设置梯控,业主不交物业费进不了门(后来因为不符合消防安全被叫停),绿城app因为便捷可缴费,但能拆解缴费,很快就没有了相关功能。

3.物业不公布收支情况,使用预交物业费送礼品吸引业主缴费,物业给前门装门禁表面征求业主意见,后来在多数不同意的情况下还是装了,说是没用业主的钱,这些钱到底是来自哪里?

4.西安市有无物业分级服务的标准和服务细则,物业收取相关所谓的增值服务,是否本来就是他们应该做到的,变相的收费有无惩处的措施?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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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12-01 16:55
已转交 2025-12-31 14:55
已反馈 2026-01-0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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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新兴玉园小区物业收取增值服务费等问题 部门回应
灞桥区
2026-01-07 14:54

灞桥区人民政府回复:现将贵栏目反映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5]第12001号)内容调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1.绿城新兴玉园小区于2021年4月项目交付。业主在购房初期已知晓该小区物业服务存在增值服务项目,并认可并签订了《商品房购房合同》,经确认,该合同明确约定了为服务收费模式,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费、公共能耗费、电梯费)+增值服务费。小区按照《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了物业收费“一费制”后,物业费由原合同约定的3.2元调整为物业费2.2元+增值服务费0.8元,未违反相关规定;2.陕西绿城新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由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小区员工均由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派遣和管理,属合法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3.电梯梯控为地产公司开发建设时就已安装,目前已停用。安装前门门禁一事,因小区北门门禁损坏,物业企业前期征询业主意见启动公共收益维修,未得到业主的同意,后物业企业自行更换新系统,不存在私自安装门禁系统;4.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确保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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