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御锦城11期水泵房噪音及管理权移交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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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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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在灞桥区十里铺街道御锦城11期物业。

小区一户居民反馈小区生活水泵房噪音扰民,自2021年11月交房以来,居民都是在城东自来水公司APP购买生活用水。小区2024年开始水泵房噪音问题,自来水公司说水泵房管理权未移交,因此不维修。移交管理权需要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在办理卫生许可证时需要一项水泵房竣工验收单,该单子需要浐灞环保局盖章审批,浐灞环保局要求物业公司给1-3层楼水管加压改造。实际上小区低楼层是直供水,水压正常,不需要加压改造。近几年交房的楼盘也未对1-3层供水加压。环保局告知不加压就无法审批通过,目前小区卫生许可证无法办理,水泵房的管理权无法移交至自来水公司。

近期居民在各平台反馈水泵噪音问题,投诉工单均会反馈给物业处理,因为维修水泵的金额巨大,完全超出了物业公司的承担能力,而且居民用水费用全部交给了自来水公司,理应谁收费,谁维护。

期望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水管改造、卫生许可证办理、水泵房管理权移交及水泵噪音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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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11-05 15:43
已转交 2025-11-28 16:35
已反馈 2025-12-11 15:54
已反馈 2025-12-1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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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御锦城11期水泵房噪音问题 生态环境局回复
西
西安浐灞国际港
2025-12-11 15:54

西安浐灞国际港生态环境局回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5〕第1105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核查,现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二次供水设施竣工验收备案”问题。御锦城11期小区建设单位为盛兆(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水泵房物业管理单位为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2025年6月初,该小区向我局提交了二次供水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我局于2025年6月6日邀请西安市给水专业专家,组织召开了御锦城11期小区二次供水竣工验收备案会,会上验收组专家对二次供水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七条整改意见及要求。截至2025年12月4日我局现场核查,问题仍未整改。

2、“市政直供区加压改造”问题。浐灞国际港位于西安市供水管网末端,市政供水压力在用水高峰期,难以有效满足居民实际用水需求。结合该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竣工验收的专家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市政直供区楼层,保证供水安全”,我局建议该小区将市政供水区域并入二次供水加压范围内,以更好保障居民用水。

3、“卫生许可证办理”问题。按照《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二次供水单位负责二次供水的日常运转、维护、清洗和消毒工作,制定和实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该小区卫生许可证办理权限属灞桥区管辖,我局已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向灞桥区申请该事项的办理。

4、“水泵房管理权移交”问题。根据《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二次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第五款“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产权和管理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局将继续协调市自来水公司与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对接,明确移交标准、流程及权责,支持双方签订移交协议,实行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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