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西光36街坊小区业主家属,因家中老人年纪大,子女接走居住,房屋从2025年1月至今一直空置,无人居住。2025-2026年供暖季到来。按照供热单位要求在11月1日前提前办理停暖空置,10月26日联系西安集中供热客服96116,告知小区地址后,客服告知办理停暖提供房屋空置水电单,等待供热公司人员会上门核实查看后办理。10月29日西安集中供热幸福林带分公司联系我,告知小区属于老校区串联无法办理,我告知对方家中暖气管道之前有统一市政三供一业改造更换,安装阀门,可以关闭暖气,贴上封条,热力公司告知户内阀门用户可以自行打开,不能通过这种方式,业主需要用户自己截断管道后水印拍照给他们才能办理,后又联系告知我因已经试水,目前无法截断管道,需正常缴纳费用。负责本小区的供热企业可以到家中进行热源阻断,或门上贴封条、暖气阀门贴封条等合规操作,为什么一定要业主自己截断管道?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