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区华鑫苑小区暖气管道漏水 相关部门不处理

用户_PFlOA0
2025-10-2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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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上旬,西安市阎良区城北热力公司对阎良区华鑫苑小区6号楼,进行例行供暖试水,几天后,该楼五层出现暖气井漏水,将楼道电梯间渗透情况,问题出现后,该楼层业主将情况反应给小区物业,希望能得到维修处理,物业答复需要城北热力公司到现场进行问题查找,热力公司派人来后,口述该暖气井是入户管道漏水。业主要求物业和热力对漏水点位进行探查,由于费用问题物业和热力公司迟迟不能给业主答复和维修。

而该楼层业主并没有因为需要维修而拒绝分担相关费用,只是要求先找到漏水原因,是谁的责任就谁来分担即可。经过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以及社区领导,业主,业委会等多方人员面谈商讨后,初步定由热力公司牵头对漏水点进行探查,物业公司先进行费用垫付。几方人员刚刚决定的情况,热力公司转身就给物业说此事他们办不了,如果后续影响供暖,热力公司将关停该层暖气。并给物业说要告知业主10月30日之前将今年暖气费用交齐,如若不然就将阀门关闭,不予供暖。

既然打压试暖,就是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热力公司不但不解决问题,反到要解决发现问题的人,请问这是何道理。今年的采暖季该楼层的业主是否还能正常进入供暖程序。请问热力公司这样朝令夕改,对群众民生不予理会,只收钱不处理问题的做法,相关部门要不要监管,如何监管?

在还没有进行正式供暖的情况下,业主和物业发现问题后,热力公司不但不能积极解决,只是给业主说那不属于他们的维修范围,还因为业主不交暖气费热力公司就关阀门,热力有问题不处理,只催费,这让业主怎么办?请问这样的民生工程就要这样寒群众的心吗?何况这本就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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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10-29 15:17
已转交 2025-11-12 11:18
已反馈 2025-11-12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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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区华鑫苑小区暖气管道漏水 部门答复
阎良区
2025-11-12 11:19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接到您所反映阎良区华鑫苑小区暖气管道漏水相关部门不处理问题后,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华鑫苑小区6号楼漏水位置为五楼暖气井内共用管道阀以下到居民家中段管道可能出现渗漏,该段管道属于居民共有部分,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行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享有共用和公共管理权。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再遇到类似问题,请致电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8620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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