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扶风县博宏雅苑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 物业停水

用户_PFkvth
2025-10-29 17:09
点击数:

宝鸡市扶风县博宏雅苑小区,自建设以来接近10年,但是小区建设完全没有按照规划图纸实施,并且到现在为止小区内部设施还没有全部完善,10月2日小区内所谓的物业管理人员以换水表为由,对我们业主停水,逼迫我们缴纳物业费、大修基金及契税,请问一个建设接近10年的小区至今将小区内部该有的设施没有完善,施工建设完全没有按照批复的图纸进行建,为何还到处收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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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10-29 17:10
已转交 2025-10-31 10:17
已反馈 2025-11-1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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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博宏雅苑小区设施不完善 已恢复正常供水
扶风县
2025-11-12 11:05

扶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贵网站转来《民生热线》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5】第10042号关于我县“博宏雅苑基础设施不完善 物业停水”的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及时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过调查,博宏雅苑小区为后沟村后西组安置房小区,由宝鸡祥云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五证齐全,建起后无物业管理。

2025年宝鸡祥云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扶风永盛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小区内水表年久失修,2025年10月20日起物业公司开始更换水表,并向小区业主收取水表费用及工费260元,目前60余户已更换。

我局于2025年10月27日向扶风永盛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0月29日经县住建局、城关街道办、后沟村村委进行协调,首先立即恢复供水,后续换表事宜将按照《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第三十五条 用水户或者供水单位对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测。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标准的,产权人应当更换水表,并承担检测费用;计量误差符合规定标准的,由申请人承担检测费用。”办理。小区供水已于10月29日晚恢复正常。

维修资金问题。专项维修资金由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监管,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备案需缴纳维修资金、契税。建议业主及时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感谢贵站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关注,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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