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我局收到市政府办转来你单位有关群众网上舆情,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具体情况
西部网反馈:“网友“用户_PFkuwi”称,“我是碧桂园悦江府小区业主,我小区由汉中市自来水公司提供家用智能水表,截至9月20日,水表刚用三年已没有电,水表上明确标着2028年11月更换电池。物业维修人员检查后,让我拿着水表去自来水公司换电池,自费30元。回来用了几天,物业维修人员说水表可能坏了,让我拿着水表去汉中市自来水公司维修。10月9日,自来水公司要求我必须花320元重新买一个智能水表,我将水表拿回小区让物业维修人员安装躪殍萆才能正常供水。我们在入住期间没有获悉智能水表使用三年可能自然损坏,且要自费320元购买的事。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该收费是否合理。”
二、我局调查情况
2025年11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碧桂园悦江府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进行了检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该小区供水设施未移交汉中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未实现自来水抄表到户。
(二)因该小区建设时是向汉中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的水表,其他品牌水表无法与现有售水系统兼容,业主只能购买同类水表。
(三)业主出现水表更换情况,由用户自行或者由物业服务企业代办到汉中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新表,费用为320元每个。
(四)经与发改部门沟通,发改部门认为应当按照汉中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汉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汉发改价格(2023】426号)的规定将水表认定为二次供水设施,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服务企业认为应当按照《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水表作为产权分界点后的设施由业主承担。为切实明确适用政策,我局于2025年11月11日提请发改部门进行政策解释,目前发改部门尚未正式回复我局。
三、办理结果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7日先行退还了业主350元水表更换费用,业主表示满意,待发改部门明确政策后,我局将按照发改部门政策意见依法依规处理。
感谢西部网长期以来对汉中各项事业的支持。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