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公安局回复:收到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友反映宝鸡扶风县铭德文府小区有人私自安装报警监控”的情况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局指挥中心、东大街派出所联合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陕西欣源凯丰建筑有限公司公司法人曹某某因停放在铭德文府小区院内车辆先后两次被剐蹭,小区视频监控损坏无法找到剐蹭车辆,后私自在二楼安装带有声音报警功能的视频监控,该视频监控所安装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围为公共区域,不涉及个人隐私部位,但因视频监控带有声音报警功能,影响小区居民正常休息。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局已责令曹某某拆除该处视频监控。
10月11日上午,曹某某已对该视频监控进行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