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融创江山宸院小区车位租金800元/月 是否合理?

2025-10-0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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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江山宸院小区空余车位充足,开发商前期只售不租。经业主多次投诉反馈,现实行车位800元/月出租,高于市场价,周边小区车位月租价格均在300~400元。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变相只售不租?是否违反《民法典》第276条和《价格法》等规定?希望调查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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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10-09 18:15
已转交 2025-10-31 10:04
已反馈 2025-11-07 17:24
已反馈 2025-11-0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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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江山宸院小区车位租金800元/月 已约谈开发企业
长安区
2025-11-07 17:24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关于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局已获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已调查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融创江山宸院目前住宅部分已交付,车位仍在销售中,该小区业主购买车位比例较小。小区内地下车位分产权性车位及部分人防车位,依据《陕西省定价目录》产权性车位租赁费用为市场调节价,其产权车位租赁费用价格不在定价范围内,由租赁人与产权人合同约定确定租赁费用。

人防车位可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费用按照“谁建设、谁受益’原则,租赁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目前该小区车位至今未曾有出租记录。

(二)处置情况

根据调查核酩实情况,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已约谈该开发企业,要求企业对小区车位租赁费用参考周边小区车辆租赁费用并与承租人协商合同约定合理收费。市民反映只售不租问题,依据《民法典》之规定,建筑区内划定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市民可向产权方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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