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回复:贵单位“西部网《民生热线》”函件(编号为网调字〔2025〕第07032号)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众联小型汽车考场位于汉中市南郑区梁山工业园区内,由市交通局南郑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管理,考试业务工作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监管并派驻人员进行考试。众联小型汽车科目三考场运营主体为汉中众联优选机动车驾驶员训练考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21MAB3QHFF6C,经营范围:1.一般项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停车场服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许可项目: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成立日期:2025年4月1日,住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南寨村。证照合法有效,经营正常。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5年7月14日,我区责成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该企业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一)考试顺序问题:我区调取了该考场7月7日、8日、9日、10日、11日五天的考试登记表,并现场随机询问了部分候考学员,通过调查反映学员考试顺序是按照当天学员到场登记的顺序进行考试,通过调取的考试登记表来看,上午和下午的考试通过率较为均衡。众联小型汽车考场在考试大厅粘贴了《众联小型汽车考场考试顺序制度公示》,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到达考场大厅办理登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考场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信息与预约系统数据,确认无误后安排考试。信息不符或预约错考场的考生当场告知须重新预约。排序原则:按考生登记完成的先后顺序排序,依次安排考试车辆及随车安全员。
(二)考场道路问题:众联科目三考场设在汉中市南郑区梁山工业园区内,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2019-2022)相关要求,科目三考场应设在混合交通道路上。该考场场地由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地调研、现场勘查,符合科目三考场建设标准并审核同意建设。考场不仅用于科目三考试,还供社会车辆通行,同时考察学员对路面情况的随机应变能力。经实地勘查,其场地道路平坦、交通安全设施健全。
(三)收费问题:汉中众联优选机动车驾驶员训练考试有限公司向参加科目三考试的学员提供考前陪练服务并收取陪训费(即网友所反映的试车费),其收费情况如下:
1.收费标准:陪练费380元/场/次(科目三考试三条线路全选);自主预约培训150元/圈(科目三考试线路任选一条)。上述收费项目均由学员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
2.该企业将收费标准在收费大厅公示栏内进行了价格公示,做到了明码标价。经抽查该公司收费票据,其收费标准与公示标准一致。
3.相关政策:依据现行价格政策,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考试环节,我省仅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主体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网友反映的考点陪训行为属于学员自主选择的考前模拟考试训练行为,不属于考试费范畴。加之,此项收费也不在《陕西省政府定价目录》之内,为企业自主经营行为,由学员自己自愿选择,其收费项目属于市场调节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第二款“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以及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之规定,该考点此项收费不属于违规收费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
调查工作组人员现场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该企业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督促该企业要按照考试流程、明晰收费标准,加强日常管理,提升安全员日常工作服务能力,公平、公开、规范、耐心地做好驾驶员考试等服务工作。同时,做好考试期间考场沿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考生驾驶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