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枫林苑业主更换燃气表 旧表剩余气量不见了

用户_3c5i
2025-06-2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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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宝鸡渭滨区公园路枫林苑业主,因常年不在家,燃气公司换表时旧表上还有269.2方燃气(如下图),新表换上后旧表上剩余的燃气没有了。

打12345电话后,工作人员让两位老人去找桥南管理站郑经理,这人说普遍家庭每个月用燃气10方,而我家每月平均只用5方,说我家表有问题,让我们出1000元左右检测费检测表有没有问题。既然表有问题,那是不是应该管理站拿去机构检测,再拿出证据证明表是坏的?管理站说如果我们要恢复旧表269.2方燃气,就必须补交每月使用10方燃气的费用。

我们常年不在家怎么会用燃气?还非要补交每月10方燃气费用,这合理吗?燃气公司还让老人去找相关部门开我们不在家的证明,两位老人腿脚不方便,也按他们的要求去找物业和供电局开了我们常年不在家的证明,可燃气公司还是不恢复旧表剩余269.2方燃气,这不是欺负人吗?衷心期望有关部门帮助处理,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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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25-06-25 16:45
已反馈 2025-07-15 09:48
已反馈 2025-07-1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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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更换燃气表旧表剩余气量不见了 宝鸡市回应
宝鸡市
2025-07-15 09:48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该用户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老人现场办理换表业务,该户燃气表存在故障(乱码),表计显示情况已不能代表用气量情况,业务员按照供用气合同规定重新进行气量核算(核算中已包含了用户旧表剩余气量),之后用户又提供了水电证明,业务员进行核减抹平,用户现场签字确认。老人的儿子第一次投诉后,老人来管理站了解情况,管理站工作人员与老人进行了沟通解释答复,老人满意解释答复后离开。但后期老人的儿子又多次投诉,对此,管理站邀请老人的儿子来管理站沟通,但其一直未来,管理站工作人员又通过电话与其沟通解释,最后其同意处理意见,新表也已开通正常用气。

用户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沟通情况不符,老人和家人之间传话存在偏差,由此造成其家人误解,管理站郑经理也从没有给用户说检测费的事,燃气表计检测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按照宝鸡市计量检测有关规定,需送检的强检计量器具必须由客户自行送检,管理站不参与该工作。管理站郑经理已联系用户告知有关情况,该户现场办理业务时用户同意办理,并已签字确认业务办理无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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