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人民路118#新华园小区消防通道长期被占,多次反应无果。本人测量消防通道净宽度只有3m,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6.0.9条: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的规范要求。项目是如何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是否进行了消防验收、消防通道尺寸不符合规范是如何通过验收的?本人通过宝鸡市住建局官网反应问题,被告知所反映问题归属于金台区住建局管辖,通过12345反应到金台区住建局,金台区住建局告知所反映问题不属于他们管辖,应向金台区消防救援大队反应。消防通道不合格规范竣工验收已通过到底归属于哪个部门管辖、应该由哪个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希望职能部门能够引起重视,不要让反应的问题推诿而石沉大海。
宝鸡市金台区新华园小区消防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
冯先生
2025-06-1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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