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丰阳高新别苑小区1号楼三单元存在违建 请处理

用户_3cL1
2025-06-18 14:48
点击数: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城关镇西河社区高新别苑小区一号楼三单元楼顶违建没人管,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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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6-18 15:05
已转交 2025-06-19 15:21
已反馈 2025-06-19 15:23
已反馈 2025-06-19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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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高新别苑小区存在违建 正督促业主停工拆除
山阳县
2025-06-19 15:23

山阳县自然资源局回复:2025年6月18日,收到网友“用户 3cL1”在陕西头条反映关于“山阳县高新别苑小区1号楼三单元存在违建 请处理”问题的投诉后,山阳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查小组,现就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高新别苑小区1号楼三单元楼顶违建没人管,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处理。

二、基本情况

网友反映的小区为山阳县高新别苑小区,位于城关街办五里桥社区山阳高速收费站南侧,小区共建5栋楼房。网友反映的违法建设房屋为该小区1号楼三单元303室业主于2025年3月初在露台扩建了一部分钢架房,现主体基本完工,测量面积约40㎡;高度约为2.4米。

三、核查情况

3月26日,接到群众反映高新别苑小区违建问题后,山阳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及时与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和保安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核查,经现场确认,该建设属于违建并及时制止违建行为,于当日对该小区开发商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督促该业主自行拆除在其露台扩建的部分钢架房屋。并对该业主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

4月10日,我局联合山阳县住建局、房管中心及该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小区占用公共空间乱搭乱建问题进行研判。经会议研判,该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未能够履行监管责任,责令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全面落实整改。6月18日,我局收到网友反馈该问题后,再次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违建钢架房屋已将部分窗户安装,现场无人施工。并再次电话联系业主,责令其尽快自行整改拆除;业主已口头答应随后找工人自行整改拆除。目前,我局工作人员和小区开发商正督促该户业主停工自行拆除中。

四、下一步工作

山阳县自然资源局针对反馈问题及时做到举一反三,联合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构筑物依法拆除,坚决遏制乱搭乱建蔓延势头,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感谢陕西头条对我县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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