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2025年6月25日,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平利花园小区地库未通过消防验收”。对此,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利花园小区于2013年开始建设,开发商为安康市兵利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建成入住,共建设地上7栋,每栋24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 15.5万㎡,现居住群众1052户3948人。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小区7栋楼地下一层用房均通过消防验收,其中1#楼和 2#楼(安公消验字(2016)第0007号)、4#楼(安公消验字(2017)第0021号)、7#楼(安公消验字(2016)第0043号)地下一层作为设备用房进行验收。3#楼(安公消验字(2017)第0182号)、5号楼(安建消验凭字(2021)第0050号)地下一层作为丙类库房验收。6#楼地下一层作为地下车库进行验收(安公消验字(2016)第 0088号)、共23个停车位。
期间,因平利花园业主反映停车难,为缓解此问题,开发商将3#楼丙类库房改建为地下停车库。2024年12月,住户再次反映车位不足,经开发商与业委会协商同意后,将4#楼与7#楼之间地下空问(原封闭且未使用)打开,再次扩建60个停车位,截止2025年2月共有165个停车位投入使用。依据《陕西省消防条例(2021年)》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需改建、扩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验收各案。”开发商在改建地下车库未进行消防备案和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违反了该条例规定。
2025年5月16日,平利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改建地下车库进行消防检查,发现确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立即对开发商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平消限字(2025)第0082号),责令于2025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6月3日,平利县住建局向开发商下达了《关于平利县花园小区新建车库停用整改的通知》(平政建发(2025)36号),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消防验收的地下停车库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经验收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6月22日,平利县住建局分别组织平利花园小区开发商、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负责人、业主代表召开专题会协调会。6月 25 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城关镇、消防大队等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明确了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7月1日,县委主要领导带领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城关镇、消防大队等部门实地踏查,要求开发商尽快完成消防备案和验收手续,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同时,要求业委会和物业公司需加强日常监管,保障居民安全。7月3日,小区开发商已将地下车库车辆全部挪移,对车库远行了封闭。目前,已聘请长安大学正在进行消防整改设计,待施工图纸完成后即可开始消防整改施工。
下一步,我县始终将民生问题放在首位,持续跟进处理进度,严格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要求督促开发商抓好落实,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最后,感谢贵网和网友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