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栾家坪街道办事处回复:您好,您提交的诉求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陕西省子长市栾家坪街道余家峁村村民齐某某推倒旧居自建新房,占用本人土地,毁坏树木,街道办不结合实际处理问题,只是一味地推脱。
(二)调查情况:齐某一家属于80年代栾家坪公社马家坪林场移民搬迁到余家峁村安置户,根据当时搬迁政策,搬迁户等同于本村村民、享有本村村民权力,当时齐某该村修建4孔住宅窑洞。原窑洞因2013年甄家沟煤矿初建时,将该户生产道路破坏,2023年3月经街道办事处、栾家坪村委协商由甄家沟煤矿出资为其修过水桥一座,同年秋,齐某原4孔窑洞因长期无人居住,导致原窑洞破损严重,无法维修加固,经现场勘验后,在原址上新建平房4间,在修建过程中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对其靠山边坡进行削坡处理,在削坡过程中只是对山体危险区域和可控范围内的个别树木进行了毁坏。
(三)处理情况:齐某新建的4间平房没有占用反映人土地,双方争议点在齐某新建平房东侧空地处,面积约150平方米左右,该地块原齐某种植,只是齐某在修建过水桥取土时占用了反映人约100多平方米的土地。经栾家坪街道、栾家坪村委多次协商,齐某将余家坪峁坝地进行置换给反映人,并对削坡毁坏反映人的树木进行补偿处理,因双方意见不一致,致使处理无果。目前此地双方均未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