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是华旗西郡小区16号楼业主,现就宝鸡华旗物业公司违规催缴物业费问题向贵局投诉,恳请调查处理。
根据购房合同约定,房屋应于2021年5月30日交付。但截至目前,开发商未能取得竣工备案表,房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所以一直未收房,房屋处于空置状态。依据相关规定,在此情况下业主无需承担物业费。
然而,宝鸡华旗物业公司无视事实,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强行要求我缴纳全额物业费。在我解释未收房原因后,物业公司仍拒不接受。这种行为严重干扰我的正常生活,既违反购房合同约定,也不符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物业公司本应积极与开发商协调房屋交付事宜,而非将矛盾转嫁给业主。其强行催缴并起诉业主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为此,恳请贵局:
1. 对宝鸡华旗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2. 责令其停止不合理催缴及诉讼行为,妥善解决争议;
3. 加强监管,规范物业公司服务。
我已备齐购房合同、未收房证明等材料,可随时配合调查。望贵局尽快处理,维护业主权益。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