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1月8日与西安海沣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三年期租赁合同,由海沣公司代为出租本人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万熙天地丹园四室两厅房屋。经上门了解,房屋内目前居住6户租客,该租房人和海沣签订的合同到2026年11月10日到期。
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应于2025年5月1日向我支付下个季度12600元房屋租金,但到打款日海沣并未打款,严重失信!经联系海沣公司工作人员薛某(自称是该公司领导),其言辞推脱,态度极其嚣张恶劣,拒绝按时打款。按照合同约定双方中途任意一方不继续履行合同赔付违约金一个月(4200元)。但海沣公司方面依然占据房屋,且房屋被严重损坏,半年时间并未修复完整,今日距离打款日已过半月之久,海沣公司现在以降租为由,迟迟不肯打款,本人房屋现在被海沣公司恶意霸占,且同时承受经济损失。
希望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西安海沣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欺诈及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并责令其按照合同约定,对本人进行违约金、超期房租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