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高崖镇普社村三组村民在庄基地上违建扩建

用户_Iv63
2025-05-12 17:08
点击数:

千阳县高崖镇普社村村民李某奇在自己宅基地违规扩建房屋,超面积占用公共道路,违规占用邻居院子,在邻居院子扩建房屋养殖,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5-05-13 08:52
已转交 2025-05-21 15:23
已反馈 2025-06-06 11:52
已反馈 2025-06-06 11:52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千阳县普社村村民在庄基地扩建 6月底前恢复道路原有宽度
千阳县
2025-06-06 11:52

千阳县农业农村局回复:5月21日,接到县政府办转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5】第05017号)关于网友反映“千阳县高崖镇普社村三组村民在庄基地上违建扩建”等情况的舆情反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高崖镇人民政府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核实,西部网网上反映的是高崖镇普社村三组村民李某,2020年为存放玉米,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搭建活动板房,为保障活动板房安全,在该板房西侧底部设置宽度约0.7米的散水。房屋西侧公共道路原宽度为2.6米,散水设置后对道路通行造成一定影响,但活动板房主体未超出宅基地边界。该村民羊舍占地为公共用地,非邻居院落。1998年6月6日,李某向原普社乡缴纳400元临时占用费后,在该庄基的东北侧靠近崖边公共用地搭建羊舍用于养殖。2017年,李某停止养殖羊舍闲置。2024年,羊舍因年久失修自然倒塌。

县农业农村局、高崖镇、普社村及时与村民李某进行调解,调解后村民李某对倒塌羊舍的木头等废墟及时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在确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对占用道路的散水部分进行拆除重建,目前正在拆除,预计6月底前恢复道路原有宽度。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