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农业农村局回复:5月21日,接到县政府办转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5】第05017号)关于网友反映“千阳县高崖镇普社村三组村民在庄基地上违建扩建”等情况的舆情反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高崖镇人民政府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核实,西部网网上反映的是高崖镇普社村三组村民李某,2020年为存放玉米,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搭建活动板房,为保障活动板房安全,在该板房西侧底部设置宽度约0.7米的散水。房屋西侧公共道路原宽度为2.6米,散水设置后对道路通行造成一定影响,但活动板房主体未超出宅基地边界。该村民羊舍占地为公共用地,非邻居院落。1998年6月6日,李某向原普社乡缴纳400元临时占用费后,在该庄基的东北侧靠近崖边公共用地搭建羊舍用于养殖。2017年,李某停止养殖羊舍闲置。2024年,羊舍因年久失修自然倒塌。
县农业农村局、高崖镇、普社村及时与村民李某进行调解,调解后村民李某对倒塌羊舍的木头等废墟及时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在确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对占用道路的散水部分进行拆除重建,目前正在拆除,预计6月底前恢复道路原有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