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i7频发严重故障 不到一年接连发生多起严重故障

庞先生
2025-03-13 10:59
点击数:381

购车时间(开票时间):2024年3月27日

第一次修车的4s店名称:西安运通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次4S店名称:西安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我是宝马i7的车主,我购买的这辆宝马旗舰电动轿车,在不到一年的使用过程中,接连发生多起严重故障。

2024年7月29日,第一次发现车辆突然失控,后去4S店检测被告知可能是车膜跟碰撞雷达之间有水蒸气造成的车辆故障,后告知可以继续驾驶,等待问题出现后再来解决此问题。接下来的几个月又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我们拨打400客服,要求厂家调取数据排查故障,但杳无音讯。

直到2024年11月5日,车辆再次发生失控的问题,随后开往4s店,要求店内彻查故障原因,

后于2024年11月25日被告知,是由于高压线束及高压泵故障导致问题发生,随后给更换了此配件。

后来,又于2025年2月21日,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车辆突然报警,被告知“刹车系统失效,请谨慎驾驶”,我勉强将车辆开往离我最近的4s店处理故障,被告知由于软件问题导致刹车系统失效,后4s店给升级了软件,故障消失,我将车开回家。

停放6天后,于2025年2月27日,驾驶此车去往40公里外办事,又报警刹车及驻车系统失灵。随后叫拖车拖往4s店,至今宝马官方并无回应此事,只被告知可以免费维修。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出现高压泵失灵,导致车辆失控。更令人震惊的是,这辆车还发生过两次严重的刹车失灵,险些酿成重大交通事故。作为宝马品牌的顶级车型,出现如此严重的安全隐患,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虽然厂家承诺提供保修服务,但作为消费者,我认为这远远不够,这些故障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和家人的生命安全。我多次与厂家沟通,但得到的答复始终停留在保修层面,对安全隐患的根源和解决方案避而不谈。

作为普通消费者,我深感无力。因此,我恳请贵台关注此事,帮助曝光这一安全隐患,督促宝马公司正视产品质量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我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不要让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成为企业质量问题的牺牲品。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5-03-13 15:05
已转交 2025-03-28 14:44
已反馈 2025-04-03 14:19
已反馈 2025-04-03 14:1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宝马i7购车不到一年发生多起故障 汽车销售公司已回购车辆
西
西安市市场监督局
2025-04-03 14:19

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我局于2025年4月1日接到市局转办西部网“关于网友反映‘宝马i7购车不到一年发生多起故障’的情况”网上舆情调查函,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红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情况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庞先生”购买宝马i7车辆的西安中升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北辰大道以东欧亚三路以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065302579B),后续维修公司西安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红旗辖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1688958291Q。

经调查,网友“庞先生”称于2024年3月29日在西安中升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宝马i7车辆,后因故障多次进行维修,由于该车多次出现故障,庞先生3月5日,通过12315平台投诉,后于3月13日在陕西省网络名专栏——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情况。

二 、调查处理情况

2025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西安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调查核实,情况如下:该车自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2月27日共有4次进店检查维修记录,具体如下:

1.2024年8月1日,因车辆多次自动刹车、自动切回P档状态进西安中升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检修,予以软件编程设码方案解决。

2.2024年11月26日,因车辆行驶中自动跳转P档、再次启动时车辆黑屏断电、无障碍物时车辆自动急刹进西安中升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检修,予以更换后背高压充电接口、冷却液切换阀、EMF作动气方案解决。

3.2025年2月21日,因车辆出现制动系统故障提示进西安运通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草滩吕小寨立交西北角)检修,予以软件编程设码方案解决。

4.2025年2月27日,因行驶中出现刹车故障进西安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检查,4s店给出更换左后刹车分泵零件维修方案,但该方案遭到网友“庞先生”的拒绝。

由于该车多次出现故障,网友“庞先生”不同意维修,坚决要求退车。西安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该车辆问题不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为由拒绝网友“庞先生”诉求。

后双方经过多次协商,西安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同意提供车辆回购方案,经网友“庞先生”同意后,2025年3月15日,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车辆回购协议》,2025年3月25日双方签订《二手车收购合同》,3月26日西安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双方约定车辆回购款转账至网友“庞先生”提供银行卡号。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24日16时39人致电网友“庞先生”查证,得到情况属实答复。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