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文景花园物业私自对外出租业主私人停车位

用户_eX68
2024-11-27 10:34
点击数:

领导们您们好,我是扶风县文景花园(原罗马花园)小区的业主,于几年前购买了本小区一地下停车位,2024年6月时发现自家私家车位上居然贴有“陕V*****”车牌号。

后我到物业公司查询该车辆的相关信息,电话询问该车主得知该车辆于2023年1月4日—2023年12月31日在我个人私家车位停车长达一年,后因费用到期停车场入口电子识别道闸杆无法打开所以未再继续进入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业主所购买的私家车位,业主拥有车位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该车位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应当归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处分业主已购买的车位。然而物业公司却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我所购买的车位对外出租长达一年之久,这属于违法行为且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已经对我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侵害。

从2024年6月份至今,在此期间我曾多次(不少于五次)找过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但物业公司始终不予解决此事。对于物业公司的这种违法行为,我相信像我这种情况肯定不止我一个,所以我真心的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能够引起重视,针对类似物业公司这种侵害我们合法权益的行为,能够为我们这些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讨回公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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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11-27 10:36
已转交 2024-12-02 16:25
已反馈 2024-12-02 16:27
已反馈 2024-12-0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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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景花园物业私自对租业主停车位 已提出解决方案
扶风县
2024-12-02 16:27

扶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贵网站转来《民生热线》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关于我县“文景花园物业私自对外出租业主私人停车位”的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及时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文景花园小区物业企业为扶风嘉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小区共有车位158个,已出售96个车位,剩余62个未出售,本次诉求人为小区6号楼业主。此次事件因物业工作人员的疏忽,将车位号错贴于诉求人车位,物业公司未对外进行出租。因业主长期不在小区,物业未能及时发现此次失误。物业在发现第一时间积极和业主进行沟通,物业公司现提出方案:可将一个未出售的车位免费提供6号楼业主使用一年至一年半,诉求人也可对外进行出租,所有收益归业主本人所有。

感谢贵网站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关注,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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