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林锦庭园小区双全物业限制业主购电

用户_FLrf
2024-11-27 09:34
点击数:

乾县林锦庭园小区双全物业限制业主购电,每一次购电要收取固定的公摊费用,十分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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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11-27 09:35
已转交 2024-11-28 14:26
已反馈 2024-11-28 14:26
已反馈 2024-11-2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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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锦庭园小区物业限制业主购电 乾县市场监管局回复
乾县
2024-11-28 14:26

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2024年11月27日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乾县林锦庭园小区双全物业限制业主购电,每一次电费收取固定的公摊费用,十分不合理。我局针对群众反映情况立即进行安排部署,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乾政办发[2023]1号文件《乾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费执行“一费制”。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用水、用电费用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

经查,该小区未执行“一费制”,物业服务费为0.8元/平方/月,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用水、用电费用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均未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需单独收取。该小区将归属业主共有配套设施设备用水、用电费用均摊在居民实际用水、用电当中。我局已下发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不得以各种理由限制业主正常购买水、电费用,现已整改到位。陕西电力集团乾县供电分公司已于今年9月份对该小区“转供电”进行改造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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