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1月10日7时47分通过滴滴平台乘坐网约车(陕D89G98)现就以下问题向相关部门投诉并举报:
1、该车接单、确认到达并等待乘客后,并无司机联系本人,本人两次主动致电司机,达到该车车前发现空车,并无司机在车内。
2、辱骂乘客,态度恶劣且言辞极其粗俗。本人有录音
以上已向滴滴平台反馈并请相关部门切实监管。
3、车型不符。滴滴平台显示该车为宝骏510(陕D89G98) ,但实际该车为宝骏310(陕D89G98)。已拍照。
4、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双证都没有。已查询。
5、该车及司机长期在彬州东站早7点15左右 通过滴滴或线下拉客,从事非法运营。有滴滴平台截图及录音。
以上三点严重违法违规,彬州市彬州东站出口处,长期存在着一群无双证非法营运但肆无忌惮拉客的黑车,已经蔚然成风。
诉求:现向相关部门投诉并举报该车辆(陕D89G98)以上违法事实,请相关部门切实从群众利益出发,根据相关法规,对该车辆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保障广大乘客出行安全,守护好彬州市“城市名片”。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已反馈
陕D89G98司机无证从事网约车经营 交通局答复
彬州市交通运输局回复:11月10日,我局收到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彬州市陕D89G98司机无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进行全面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及诉求
当事人诉求:现向相关部门投诉并举报该车辆(陕D89G98)以上违法事实,请相关部门切实从群众利益出发,根据相关法规,对该车辆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保障广大乘客出行安全,守护好彬州市“城市名片”。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反映其乘高铁回彬州,在彬州市高铁站,通过滴滴出行平台预约到陕D89G89车辆。但两人因语言冲突未乘座该车,也取消订单,因而无法证实该车存有非法营运事实。
三、整改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公安部门,按照举一反三、全面整治的工作思路,立即开展客运秩序整治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客运秩序整治活动。将采取定点稽查和流动巡查方式,重点对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整治,并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二是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存在不遵章、不守规、不文明服务行为进行高限处罚。对屡教不改的或被投诉次数较多的驾驶员,按规定取消经营资格。让全体营运车辆驾驶员明法规、知敬畏,自觉养成遵章守规、规范运营的良好习惯。三是进一步加大营运车辆监管力度。通过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监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消除工作漏洞,规范营运车辆驾驶员运营行为,树立良好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