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西北电建一公司项目部野蛮施工 随意丢弃建筑废料

梁茂全
2024-10-3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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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韩城市西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协调下,我与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韩城朗功新能源风电项目部(以下简称西北电建一公司项目部)就驴头山风电项目用地及附着物补偿款等事宜签订协议,至今仍有8万元余款未能赔偿给我。西电公司施工方进场后修建施工便道、风机平台等,破坏性地损毁了我林场不在协议内的附着物,并将建筑石块等废料随意抛弃在我的庄稼地及林场内,导致我庄稼地无法耕种,林场内的大量花椒树死亡。我多次向西北电建一公司项目部及西庄镇政府反映问题,无人理睬。恳请贵部门关注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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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10-31 14:26
已转交 2024-11-07 16:29
已反馈 2024-11-21 17:09
已反馈 2024-11-2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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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一公司项目部野蛮施工 韩城市西庄镇回复
韩城市
2024-11-21 17:09

韩城市西庄镇人民政府回复:接到贵单位反馈的《西庄镇驴头山林场遭西电公司破坏》的相关问题反馈后,西庄镇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处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韩城市朗功新能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占用我镇道口梁村、坪头村集体土地,建设规模3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9台单机容量33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9台机组变电站、36㎡铁塔杆59基、建设35kV的开关站一座,该项目已办理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手续。

2021年8月,我镇同西北电建一公司签订了项目临时用地协议。该网友反映部分地块就在该项目施工范围内,2021年12月11日,经镇村干部同驴头山承包人沟通,就项目用地及附着物补偿款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计460535元,其中由镇政府支付380535元(已支付),西北电建一公司支付80000元(暂未支付))。随后,施工方进场后,因修建进场便道、风机平台等又损毁了其地上部分附着物,西电一公司与该承包人先后签订了两次补充补偿协议,协议价格共计198000元(已支付)。

二、反映问题存在的原因

1.该群众反映驴头山林场属原昝村镇人民政府昝村林场,该林场现属法人为西庄镇人民政府集体所有,其本人只有林场使用权和经营权,在赔付中仅享有地面附着物赔付资金。

2.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企业相关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施工过程中石块等落入花椒地,群众利益受损。

三、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已与企业方沟通,督促其尽快支付剩余补偿款80000元。同时,对该承包人反映的施工过程中后续产生的损毁附着物赔付等合理诉求,组织企业同该承包人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四、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西庄镇将进一步同西北电建一公司进行沟通,积极协调化解群众合理诉求,并同群众解释相关政策,妥善化解舆情,尽快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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