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西安市长安区县医院家属院租了一个单间,5栋905室B间,住房合同于2024年3.27号签订至2025年3.26号到期,签订内容,压一付一。期间内,中介公司没有尽到甲方的责任,没有合约精神。
其工作人员又在合同期内无任何前提下告知我房东要房,我说在合同期内你们这属于违约行为,应该付违约金,其工作人员回复我说:违约金不可能给,你去法院告吧。
然后在没有告知我本人的情况下搬走了我的私人物品,我多次联系其工作人员,均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结合以上情况我觉得住在这里人身安全没有保障(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都有此房屋门锁密码,且这个房子目前只有我一个租户。),所以我主动联系其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知说我搬走之后3-5天会退还押金及剩余电费天然气费等。结果我搬走之后,其工作人员均联系不上了,打电话不接,发消息不回。
具体诉求:退还租金;退还剩余维修管理费及电费和天然气费;赔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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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住房过程中发生租赁纠纷怎么办?住建局答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为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经营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权益,西安市住建局已开发建设了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该平台已于2020年8月正式上线运营,该平台对租赁房源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及租赁企业信息管理等方面具有明确管理要求,同时,2023年5月6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修订印发了《西安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对租赁住房当事方权责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维护了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广大市民朋友,请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选择租赁房源及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的房源时请选择住房租赁租金监管,更好地维护自身租房权益。
同时,市民在日常租赁住房过程中发生租赁纠纷时,租赁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市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反映,向租赁房屋所在区县住建、市场监管及公安等部门申请纠纷调解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官网平台上已公布住房领域监督举报联系方式,欢迎市民朋友们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