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以“没办理过此业务”为理由阻挠办理商转公

用户_cYj9
2024-09-02 17:02
点击数:

你好!我是在陕西省咸阳市乾县买的房,当时买房时用的是商业贷款,咸阳市2023年2月发布政策允许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咸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要求要办理商转公需我的原贷款银行(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城信用社)提供同意结清贷款证明,因为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此资料才能审核我是否符合商转公贷款资格。与原贷款银行多次沟通,均告知由于没办理过此业务也无相关证明模板,所以无法开具此证明。导致我无法进行商转公,多次协商均无法推行。

我认为银行此举侵犯了我正常进行“商转公”的权利,商转公是咸阳市政府的惠民政策,我一直也按照借贷要求正常还本付息,我认为银行不能因为没有办过此类事情,就拒绝办理,这个理由我无法接受。

就因为这个证明无法开具,导致我一直不能正常办理商转公,我已经咨询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此证明必须原贷款银行开具,我从7月28开始咨询办理到现在已经快一个月,银保监会和总行投诉也没有下文,所以想通过媒体帮忙看能不能协调一下这个事情,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4-09-02 17:04
已转交 2024-09-11 17:51
已反馈 2024-09-13 17:30
已反馈 2024-09-13 17:3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银行不给开具提前结清商业贷款证明 问题已解决
乾县
2024-09-13 17:30

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商转公”须提供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证明,用与证明商业银行同意提前终止与借款人的合同关系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

我单位9月11日收到政府办转发文件后,派工作人员与乾县信用合作联社新城区信用社协调沟通。该社回复:目前已开通“商转公”提前结清证明通道,也已经为反映问题的网友开具了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的证明。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