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大明宫奥普商家不承认协商价格 不退多余货款

用户_cZF6
2024-07-2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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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18日左右,本人在府谷县大明宫商城购买奥普集成吊顶,使用白色铝扣板30*60规格,当时按活动价每平米148元,最终协议单价140元每平米,吊顶使用边线活动价30元/米,最终协议价15元/米(本次谈价本人有多名证人在场,并且订货单上奥普老板还写着至少推荐2-3家客户),交钱时,按奥普店老板侯某计算,总价需3300元(有单据可查)。本人于6月18日左右,因参加大明宫家具抽奖活动,向大明宫商城奥普店支付3000元(有缴款单)。2024年7月19日,奥普老板侯某派工人到本人房内将吊顶安装完毕。根据实际安装面积,按当初谈好单价,所有吊顶共计不足12平米*140=1680元,边线12根*3米*15元=540元,共计人民币2220元,2024年7月21日下午,本人去大明宫奥普店和奥普老板侯某清算所有费用,提到单价和面积,按实际完工总面积算账,老板不承认当初谈好价格,也不退多余货款,特此申诉,请求有关部门给与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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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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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24-08-01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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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大明宫奥普商家不退多余货款 部门回复调解结果
府谷县
2024-08-05 17:23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2024年4月22日,客户苏某由亲戚(大明宫电器店老板)陪同来其店内选购集成吊顶(具体区域为:厨房,主卫,客卫),选购产品全国专卖店统一市场售价198元/米,当时市场搞活动,厂家支持价格为168元每平米。由于有市场商户老板参与搞价,且苏宇口头答应给其店介绍3 户客户,最终协议价为房子吊顶(厨房,主卫,客卫)总价3300元。当日苏某付3000元,且有双方确认的订货单。2024年5月9日,店方到苏某房子进行量尺,5月14日苏某对价格有异议,要退款,其同意退款,但客户参与活动的连单费、满额赠及商场带单费合计224元,需客户向市场将上述费用结清。客户苏某说自己将和市场协调,但一直没有联系退单。2024年7月14日苏某说要少价,其不同意,后最终商量再少300元,苏某同意让发货并安装。7月19日安装完毕,客户苏某再次让少价,其没有同意。

在调解中,店方负责人侯某认为其当时的价格是在优惠的基础上按总价计算的,且有双方参与确认的订货单,所以不存在按平米计算结账,明确表示拒绝工作人员调解。苏某当场也对订货单无异议且不能提供按平米装修的相关协议。工作人员现场告知苏某店方拒绝退款调解,建议其采取司法途径解决。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我所终止调解。苏某当场说他将采取其他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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