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燕某,女,15岁,学生。2024年2月9日在洋县梨园欢乐谷游乐场购票入场玩耍时受伤导致右肘部骨折,当时无游乐场安保人员救治,我(燕某爸爸)赶紧进去将小孩扶起,并找来游乐场临时负责人,负责人让我自行给小孩看病,态度极差。
为了不延误病情,我及时将小孩送往就近洋县和谐医院给予住院治疗,期间多次与游乐场法人鲁某沟通,他推来推去,不愿出面处理,认为自己游乐场买的有保险,让保险公司来处理,保险公司只是来调查了情况后,提出需要住院诊断证明、医疗发票、住院清单等资料,不予医疗垫支。我只好到处筹资给小孩看病。目前小孩病情好转出院,所有资料于6月4号都交于洋县梨园欢乐谷游乐场法人鲁某手里,至今未给予处理。该游乐场安全措施不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游客人身安全不屑一顾;对已发生游客的人身安全事故,推卸责任,不关心,不处理;将广大游客的生命安全置之不理,不负责任。恳请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给予援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