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东方星座小区业委会选举结果不被街办认可

用户_Afnr
2024-05-17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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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东方星座小区业主大会,于2019年依法设立,当年选举成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2024年东方星座小区业主大会依《民法典》、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东方星座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召开“东方星座小区业主大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选举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经过3个月的准备,于2024年4月27日起在东方星座小区召开本次会议,组织小区业主参与大会。经占本小区投票权69.24%,即529户的业主参与大会,并于5月9日在小区公开开票箱唱票统计,共回收选票405张。依据相关规定,成功选举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成员11名(9名正式委员2名候补委员)。本次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选举结果,在小区公共宣传位置公示。

公示期满后本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与部分业主代表及本次选举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几位热心业主,去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事宜,该街办工作人员称东方星座小区业主大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是个人行为。

试问一个存在业主大会的小区,依法获得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过半业主投票通过的会议结果,如何认定是个人行为。本次业主大会会议是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会议,依法依规召开,并在筹备阶段、会议召开前、开箱验票唱票前均向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递交了邀请函,且多次口头沟通,也得到该街道办事处会大力支持本次业主大会召开的回复。现在大会选举投票结果出来,却被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各种理由推脱不与配合盖章。

希望有关部分尽快介入调查,不要让东方星座小区业主大会会议选举结果失去备案时机。呼吁有关部门重视民生,严查试图阻挠业主大会会议结果备案的行为!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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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5-17 10:27
已转交 2024-05-31 14:30
已反馈 2024-05-31 14:30
已反馈 2024-05-31 14:3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东方星座小区业委会选举问题 东关南街街道回复
碑林区
2024-05-31 14:30

碑林区委网信办回复:发现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的“碑林区东方星座小区业委会选举结果不被街办认可”的问题后,碑林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东关南街街道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来函中反映“碑林区东方星座小区业委会选举结果不被街办认可”等内容,经了解,街办与小区业主代表在2024年5月24日的见面会上,针对东方星座小区“业委会”换届工作相关事宜的沟通。街办成立工作小组,依照省市物业条例业委会相关章节内容要求,“业委会”尽快将换届所需资料报送工作组,工作组承诺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并于5月30日将审核结果通报给“业委会”。

下一步,东关南街街办将密切关注小区各项事宜,做好向小区居民的解答工作,监督、指导东方星座物管会及物业公司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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