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光合宸院小区未实施人车分流 擅自建停车棚

用户_Abs7
2024-05-14 10:29
点击数:

要求光合宸院小区履行人车分流承诺,在小区内没有经业主同意建电动车停车棚,而且没有消防设施,目前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存在安全隐患风险。当初买房前告诉我们人车分流,而入住半年后又建存车棚,妥妥的欺骗业主。

小区内建好的车棚

己停入的电动车

己停入的摩托车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4-05-14 16:22
已转交 2024-05-24 15:49
已反馈 2024-05-31 15:01
已反馈 2024-05-31 15:01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光合宸院小区擅自建停车棚?已通过规划部门审批
渭南市
2024-05-31 15:01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回复:接市政府督查室转办贵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05091号)后,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要求城建局、白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并做出妥善处理。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5月14日,网友反映“光合宸院小区未履行人车分流承诺,未经业主同意在小区内建电动车停车棚,没有消防设施;且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经城建局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渭南光合宸院小区在项目建设前期已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电动车停车棚申请,规划部门通过了审批。建议诉求人留下联系方式,便于业务部门对电动车停车棚的具体位置做进一步解释。针对诉求人提出的“没有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为了确保电动车停车棚提供更为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区城建局督促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立即增设消防设施,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对小区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并作为常态化管理纳入日常巡查检查,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业主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