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说明:
本人于2024年4月10日在西安莲湖生殖医院就诊,接诊医生为三楼王某亮。当日做了血检及生殖器部位皮肤表皮检查:血检未检出异常、而皮肤表皮检查检见霉菌,确诊为霉菌性龟头炎。症状表现为龟头及内板伴有红疹,不同不痒。
2024年4月10日的医生治疗手段:1、leep刀进行皮肤表面切除(1680元);2、静脉点滴注射氟康唑及克林霉素磷酸酯(50元以内);3、超声波雾化及中高频电脉冲治疗(3828.8元)。共计5,508.8元。
此后7天内(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持续采用静脉点滴及超声波电脉冲治疗,每日的治疗费用均达到3828.8元。至此共消费5,508.8+3828.8*6=28,481.6元。
2024年4月17日进行皮肤表皮检测及醋酸检验的复查:表皮检测已检不出霉菌,但是醋酸检查说内板依旧有毒素残留。遂建议再持续三天进行超声波电脉冲治疗。因此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19日,每日均采用超声波雾化及中高频电脉冲治疗(3862.8元)。至此共消费28,481.6+3862.8*3=40,070元。
次日20号再进行醋酸检验的复查:检查医生称冠状沟存在毒素。因此医生建议再持续两日的超声波雾化及中高频电脉冲治疗(3862.8元),并说明这之后就不用做了,会给口服开药。因此本人于2024年4月20日及2024年4月22日,采用超声波雾化及中高频电脉冲治疗(3862.8元)。至此共消费40,070+3862.8*3=47,795.6元。
最后于2024年4月22日,医生开了呋喃妥因栓5盒、盐酸伐昔洛韦片5盒、转移因子胶囊2盒(938元)。至此共消费47,795.6+938=48,733.6元。
补充说明:
1、采用的超声波雾化及中高频电脉冲治疗仪器安全性及使用规范性存疑,是否是对症下药?存在诱导消费者使用昂贵无效的医疗仪器的问题;
2、超声波雾化及中高频电脉冲治疗仪器的医院定价是否合理。主治医生一开始对电脉冲治疗的建议分三挡,1000元、2000元及3000元档次。烦请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是否与市场价格一致、医院实际使用仪器是否符合自己所说的三个档位?
3、最后我与其他医院医生进行了问诊,给出的治疗方案是口服氟康唑胶囊及外用硝酸咪康唑乳膏,不存在上述医院这种电脉冲的高昂治疗过程、并且认为4月22日最后开的药对我的症状(主要用于病毒感染等,与霉菌真菌类感染无关)也是无用无效的。
4、4月20日,本人同样进行了中高频电脉冲治疗,价格与之前相一致,然而分配到的仪器与之前完全不同(见附图),个人认为这是仪器档位问题本身就是乱用、不规范使用造成的,与收费标准无关。
诉求:
1、涉事医院进行整改、调查这种开药乱收费、诱导使用高昂治疗仪器的手段在该医院就诊患者中是否为普遍现象;
2、对乱收费的部分予以退款;
3、涉事医生给出开药原因与我自身症状不匹配的说明,并对我进行道歉。医院内对其完成处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