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民健康保险拒绝给落户西安的外地人理赔

用户_A8Jl
2024-04-1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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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父母因退休后,投靠子女(本人为独生子女),离开故乡,于2010年在西安购房并落户,由于2010年已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属于异地,无法迁至西安。

2023年由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监管局联合推出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陕西全民健康保,“全民健康保”在产品宣传上取消了传统商业医疗保险对参保人群年龄、职业、户籍和健康状况的限制,为了填补了目前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对老年群体、患病群体的保障空白。

我抱着相信政府推出的保险产品,2023年,2024年均为父母投保。

2024年1月4日,我母亲因发烧看急症并住院治疗,1月7日病重,转入ICU进行抢救,并确证为脓毒症、重症肌无力、肺部感染等,历经22天,转出ICU病房,转入抢救病房,直至3月底才出院。

出院后,我们将全民健康保所需的理赔资料提交至相关部门,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我们不属于新市民,因为我们的户籍在陕西,但投保说明书中并未明确户籍在西安、基本医疗关系在外地的不属于新市民。

投保说明书中写道:(一)参保人群:陕西省基本医保(释义1)参保人员/新市民(释义2)(在陕西省内长期居住且在其他地区参保基本医保的人员)。  释义(二)新市民:在陕西省内长期居住(居住满六个月)且在其他地区参保基本医保的人员,理赔时需提供居住证或其它能证明其保险期间内在陕西省居住的相关证明即可。

我要投诉

一、保险公司诱导性消费,在投保说明书中未明确不予以理赔的条款

二、陕西全民健康保不给部分陕西市民提供保障,与保险名称概念不符

三、在全民健康保投保保费缴费成功时,既是双方达成协议,我缴费,保险公司提供保障,不能只管收钱,不提供保障。

我母亲这种情况,在西安买房,交税,反而得不到西安政府的认可和保护,竟不如外来务工人员。

希望陕西政府能给予我们落户在西安的外地人一定的关注及保障,替我做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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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4-19 09:19
已转交 2024-05-07 16:34
已反馈 2024-05-22 14:42
已反馈 2024-05-22 14:42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陕西全民健康保险理赔问题 已完成赔付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05-22 14:42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回复:我局收到贵网转来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后,及时将此件转至陕西全民健康保理赔小组,并要求对此件进行认真核实办理。现就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据陕西全民健康保理赔小组核实,被保险人窦某某,于2023年10月18日投保陕西全民健康保,2024年4月10日申请全民健康保在线理赔,审核于2024年4月12日进行驳回处理。驳回原因为:被保险人虽医保参保地为甘肃省,但为陕西户籍,不属于陕西全民健康保新市民参保人群,故不予赔付。

5月9日,理赔小组按照舆情调查函反映的情况,再次对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查明被保险人在2010年退休后投靠子女于在西安购房并落户,但从提交的户口本上显示是2018年从甘肃迁至西安落户,说辞与提交的户口本不一致,且仅提交了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未提交住院明细清单和病案纸质资料。为了核实情况,理赔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按照理赔规则逐项核实情况,要求被保险人员补充提供医院盖章明细清单、购房合同、户口本证明等相关资料后,于5月16日已完成赔付,共赔付金额16141.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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