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律师说丨网购金条,商家因金价大涨拒发货?

西部网民生热线
2024-03-2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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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近日,江西南昌的乐女士在某直播间花费了110万元买了2300克金条,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由于最近金价大涨,商家拒不发货。乐女士回忆,当时购买时的金价价格约为482元一克,差价已经有59800元。截至现在,乐女士的订单只有400克金条发货成功,还有1900克金条仍显示待发货。那么,直播间和品牌方的做法是否合理?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对此,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卢霞律师结合案例进行了相关法律解析。

“首先,要确定消费者通过直播间购买金条,是否形成买卖合同,何时生效的?”卢霞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直播间仅仅是帮品牌方带货,那么意味着消费者与品牌方形成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因此,在消费者下单完成的那一刻起,金条买卖合同就已经生效,合同的销售方不发货就意味着违反了与消费者签订的买卖合同。”卢霞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品牌方作为长期从事黄金买卖商家,应当对黄金的市场供应及价格波动具有合理的考量和判断,在签订合同并收取货款后,理应采取措施以避免可能产生的商业风险,后因黄金价格上涨拒绝履行合同,属于严重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消费者有权选择要求品牌方发货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也有权选择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品牌方退还已支付的货款,承担违约责任及黄金上涨的差价损失。

律师提醒:

1.找品牌方进行协商解决,出示相关证据,要求发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经营者不予协商,可到购物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拨打12315投诉举报;

3.可向购物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4.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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