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2月12日从重庆到西安旅游,在艺龙旅行平台预定了海棠未眠酒店(西安音乐学院小寨地铁站店),时间为2024年2月12日-2024年2月14日,一共两天,房号分别为1513和1515。
2月12日入住后,放下行李就带着家人外出游玩了。当游玩结束,于2月12日晚23时30分回到酒店,发现酒店设施投影仪没有遥控器,热水器没有热水,烧水壶坏的,毛巾也出现差缺。当时就找来服务员进行沟通,服务员说因节假日期间,存在问题,之后我与服务员协商,2月12日晚上将就住一晚,第二天要退掉,服务员表示因为是通过艺龙旅游平台预定的酒店,需要和艺龙旅游平台对接。接着我又和艺龙旅游平台反映了此问题,艺龙旅游平台工作人员也及时处理,得到的结果就是酒店方面可以整体订单取消,也就是2月12日到2月14日两天,如果退2月13日这天,需要扣取手续费,但并未说明金额。没办法,只能按照酒店方的意思整体取消。2月13日凌晨2点,酒店方把我们赶出了酒店,带着一个8岁的孩子。
离开之后,酒店方立马变卦,要求扣取2月12日房费,只退还2月13日房费,整个过程艺龙旅游平台有电话录音,酒店方凌晨把我们赶出酒店还要收房费,这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向贵部门,希望能为消费者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