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务集团淳化县热力有限公司回复:
一、基本情况:
报修用户居住的碧水豪庭小区 9#楼,为2023-2024年供热季新接入的楼栋。我公司在接到该用户报修来电后,多次对其入户进行检修排查,并对温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1月8日户内温度为16.4℃、1月10日户内温度为 17.2℃、1月 25 日户内温度为 16.8℃、1月 29日户内温度为 15.5℃、1月 30 日电话回访户内温度为 17℃按照《咸阳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供热期内,在室外温度不低于-5℃情况下,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6℃,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此后又进行了热成像排查,成像显示模糊,疑似管网不通。我公司经过排气、测温、热成像等处理措施后,结果仍达不到用户要求。随即我公司又对同一栋楼相同户型进行走访。经走访得知,同一栋楼、相同户型、全部楼层的用户中,室内平均温度为20℃,室内最高温度为24℃,地面温度为28℃-30℃,该用户地面温度为25℃。
二、原因分析:
目前全县共有用热户7804户,仅有10余户因用户房间位置、结构等原因造成温度异常,电话报修。经排查分析,该报修用户失温过大,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1、该用户居住的 9#楼入住率仅有 67.7%,热损较大。2、该用户的房屋朝向,正对河道风口,且处在背阴面,环境温度较低,房屋散热量较大。
3、该用户位于一楼,其下负一层为公用地下室,失热量过大。
三、建议处理:
1、建议该用户在卧室阳台加装隔断等,增强保温作用。
2、建议用户找专业人员对室内铺设的地热管进行专业排查,确保畅通,
3、按照《咸阳市城区集中供热条例》的规定,对该用户进行退费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与该用户加强沟通,争取用户对供热工作的理解,指导用户加装房屋保暖设施,协商一致解决供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