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区熙地港特斯拉门店不给顾客退订金

用户_FORi
2023-08-17 09:58
点击数:

我6月份在西安市未央区熙地港一楼特斯拉专卖店,付了定金一千块钱,现由于本人家里有富余的车,不想要了,和特斯拉销售协商,销售说定金不能退,也不能转让,我不理解,这是什么霸王条约?我也没影响到他们店生意,也没有订车,为什么就不能退了,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帮我解决一下这个事情。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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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8-17 16:44
已转交 2023-08-30 15:16
已反馈 2023-09-0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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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熙地港特斯拉门店不给顾客退订金 经开区回应
经开区
2023-09-08 17:47

西安经开区网信办回复:关于贵单位转网上舆情(【2023】第08006号)新闻线索调查函,反映“熙地港特斯拉门店不给顾客退订金”有关舆情,我办已转交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过核实,投诉人所反映熙地港特斯拉门店并没有收取定金,8月17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文景路市场监管所监管干部联系投诉人,说明调查情况,建议投诉人向收款方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投诉人对上述情况表示知晓但不认可。建议投诉人依法向实际交款方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反应或向特斯拉总部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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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律师说丨在特斯拉专卖店付了1000元购车金 能否退还
民生热线栏目组
2023-09-15 16:30

西部网讯 (记者 杨晏宁 实习生 何菲菲)“深思熟虑后不想买车了,特斯拉销售协商却说定金不能退,也不能转让,这合理吗?”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自己6月份在西安市未央区熙地港一楼特斯拉专卖店付了1000元购车定金,回家跟家人商量后决定暂不购入,跟特斯拉销售协商却遭到了拒绝。

购车定金不能退还是否合理?针对网友的问题,陕西泰天按易律师事务所孙杰律师进行了相关法律解析,并给出了建议。

孙杰认为,在该网友案例中,应该先明细这1000元是“定金”还是“订金”。

孙杰:

“订金”与“定金”,两金仅一字之差,法律含义差之千里。

“定金”具有惩罚性,目的在于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定金”需要当事人之间明确约定,未明确约定的,不视为“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在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其加以规定,在实践中一般理解为预付款。若双方交易成功,“订金”可以冲抵部分货款;若双方未交易成功,给付“订金”一方违约,给收取“订金”一方造成损失的,收取“订金”一方可直接从“订金”中扣除损失部分后,将剩余款项返还给给付“订金”一方;如果未收取“订金”一方造成损失的,收取“订金”一方应当全额返还“订金”;当收取“订金”一方违约时,给付“订金”一方也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订金”。

该事件中,投诉人与特斯拉官方所签订的汽车订购协议里,未明确约定该笔款项作为订购特斯拉汽车的“定金”,且投诉人所支付的这笔款项在汽车订购协议中以“第一笔付款”的名称列明。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该1000元作为“定金”的情况下,该笔款项的性质应视为“订金”,特斯拉不予退还的行为无法律依据。

消费者签订合同或者支付第一笔款项时,一定要注意区分是“订金”还是“定金”。若出现了不退还“订金”的情况,可先与商家协商退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投诉平台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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