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城关镇惠民2期旁天目建筑工地屡次在早6点前,晚10点后施工,严重扰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不能超过晚上10点,早上施工应该在6点以后。现向有关部门举报,望予以处理。
附件:视频证据,该工地在凌晨12点仍在施工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我局于2023年8月3日收到西部网1条舆情,有群众在网上反映紫阳县城关镇惠民2期旁天目建筑工地屡次在早6点前,晚10点后施工,严重扰民。针对.上述情况,我局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之规定,经核查2023年8月2日晚10点至次日早6点温德姆城市商业综合体工地夜间施工,是在进行B区负三层筏板混凝土浇筑作业,属于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情形,该项目已在2023年8月1日向我局提交了夜间施工作业申请,已经我局审核同意,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了夜间施工通告。
附:夜间施工作业申请表
夜间施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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