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单位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3〕第07138号)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县交通局、金泉镇政府对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7月5日,我县网友“一枝独秀”在西部网《民生热线》专栏反映“勉县绿化带超占农田 塌方毁坏庄稼”。网友称,今年三月份,因黄海路绿化,占用了沿途良田四五十公分,至今没给所属田主分文补偿。水泥空心砖砌成的挡土墙,施工时砌东边,塌西边。近期由于强降雨,本人所属的良田边挡土墙大面积倒塌,毁坏了马上抽穗的许多水稻!恳请相关部门能介入明察,追究相关人员侵占良田,建设劣质工程的责任,并赔偿土地承包人的所有损失!
二、调查处理情况
关于网友反映“黄海路绿化,占用了沿途良田四五十公分,至今没给所属田主分文补偿。”的问题。经核查,黄海路绿化工程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路面、路肩、绿化挡墙均在征地范围内,不存在压占基本农田。关于“施工时砌东边,塌西边,留言人所属的良田边挡土墙大面积倒塌,毁坏了马上抽穗的许多水稻”问题。经核查,前期农忙时节,网友妻子雇佣农机设备耕田时,因驾驶员操作不当碰撞绿化挡墙,导致挡墙倾斜。7月5日上午,网友妻子将情况反映给施工单位负责人,为消除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决定将倾斜挡墙拆除重建,在拆除过程中,挡墙发生坍塌,毁坏秧田约10平方米,此时,网友路过自家农田发现庄稼被损坏,在不知情且没有与妻子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认为是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绿化挡墙坍塌。关于网友反映“使用十八公分的水泥空心砖垒砌挡土墙,建设劣质工程”问题,经核查,黄海路绿化施工修砌挡墙所使用的水泥砖块符合工程建设标准,不存在质量不达标问题。
7月5日,经县交通局、金泉镇政府、施工单位负责人会同网友妻子现场商定,由施工单位对坍塌挡墙进行修复,并赔偿网友水稻损失300元。7月8日,县交通局对该问题商定结果的落实情况再次进行了实地核查,施工单位已对坍塌挡墙修复完毕,对网友的相关赔偿也已落实到位,刘正红表示满意。
衷心感谢西部网对我县民生问题的关心关注,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强对群众反馈问题的跟踪督办,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