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沣西置业有限公司回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友反映“同德晨曦园车位产权、加装机械车位”的情况》我公司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一:小区没有产权的车位是不是业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同德.晨曦园地下车库由我公司投资建设,我公司对其的处置,属于合法自营。
问题二:车位只短租,不售卖也不长期租赁。
关于地下车库停车租赁问题,业主可与我公司签订二十年长.期租赁协议,不存在不长期租赁问题。
问题三:沣西置业说是全部加装机械车位,这是准备长期出租赚取停车费,如果这样业主无法安装充电桩,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措施背道而驰。
同德晨曦园小区因拿地时,相关政策文件中未对充电车位配备做相关要求,因此小区地下车库不具备100%设置充电车位的条件,但考虑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及业主需求,我公司已引入国家电网,长租业主可通过国家电网申请加装充电桩,满足业主充电需求。
问题四:地下室的小房子是不是人防,如是人防开发商有什么权利买卖?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已缴纳人防异地建设费,本小区地下车库未设置人防。
下一步,我公司将加强与业主沟通,做好各类政策的宣传和引导,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提升业主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