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兴平市福瑞花园小区四年了,至今没有开车回家的资格。两年前去物业办理车辆进出手续,物业工作人员说小区没有车位了办不了。只能登记一下,等有人不要车位了才可以办,到现在两年了车一直没地方停。现实情况是大多数时候小区车位停车率不到60%,宁愿空着,也不让没有租到车位的业主进门。
我想说:
1.按照法律规定小区公共区域占道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出租收费,并对此部分盈利从不公示使用情况,是否合法?
2.没有租到车位的业主,物业不让开车进小区,是否合法?
3.物业是否有权自行在公共区域画占道车位,将此类车位固定出租给某个人,有的甚至固定租用了十年以上,是否合法?
有时候真搞不懂,自己花钱买的房子,这到底是业主的家,还是物业的家?希望各位领导尽快督促社区和小区物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