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开始在西京医院见习护理岗位,签订有西安市见习就业人员协议书,按当时宣传,半年见习结束基本可以留在医院就业,所以就满怀信心踏实工作,但见习结束后医院告知,想留下的要继续见习半年,并签订包含霸王条款的学习申请书:学习期间不需医院支付任何酬劳补贴,学习期间安全责任自负。这么大医院这样做太不合理,霸王条款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请按法律规定对此进行处罚,当前正值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这样真的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