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民医院不执行新冠肺炎医保报销政策
群众呼声 发表于 2023-03-13 11:3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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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赵彦龙,现年87岁,因新冠肺炎,2022年12月23日在柞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2023年1月6日出院,医院只报销了医保部分,个人自费部分和住院前门诊、出院后门诊复查费用均未报销,依据商医保发2020年7号文件,商医保发2023年1号文件,住院患者全额医疗保障,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的相关政策,要求县医院尽快落实新冠肺炎乙类甲管、乙类乙管期间,全额医疗保障政策并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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