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八中学于周六公然补课,初一补半天,其他年级全天,占用了学生的周末休息时间,使学生精神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西安市第八中学于周六公然补课,初一补半天,其他年级全天,占用了学生的周末休息时间,使学生精神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