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买的西安当代嘉宝公园悦的毛坯房,去年按照合同就应该交房。2022年12月8号收到入伙通知书,让2022年12月23号去收房,但房子没有竣备,各项验收均不合格,不满足交房合同的要求,却将不收房的责任推给业主。难道中国的法律法规形同虚设吗?作为老百姓,无处诉苦!合同明明预交3个月,但入伙通知书却让交1年!入伙通知书上只字未提延期赔付的事情。难道法律法规限制的只是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吗?请政府官员为民做主!
关于当代嘉宝公园悦延期交房并违规交房的问题
当代业主
2022-12-1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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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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